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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16 18:43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风流剑侠 于 2017-12-30 21:33 编辑

为创建一个温馨和谐的诗词学习交流平台,为广大诗友提供一个健康、文明、友善的学习交流环境,本论坛公约规定如下:
1、诗友在论坛中的言论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,下同)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。根据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(一)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九)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
(十)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;
(十一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2、文明交流,和谐共处,请勿发表政治和敏感话题。
3、自觉使用文明用语,不搞人身攻击,不得进行刷屏、恶意顶贴、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。
4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不得剽窃他人作品,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。
5、尊重他人隐私,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,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、住址、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。
6、未经论坛管理人员许可,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。
7、为了促进交流,发表作品后请积极回复诗友评论,共建友好与尊重的论坛环境。
本公约自2017年5月16日起严格执行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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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2-25 18:35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尼尔根 发表于 2017-12-11 08:28
最后一条可以再商量一下。

当时是有人发布作品后,从来不回复的情况,所以制定的此条。现在似乎没有此类情况了,浪子兄看看有何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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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2-30 21:32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尼尔根 发表于 2017-12-28 11:05
鼓励回帖。但回不回,还是尊重个人意愿吧。

好,浪子兄的建议很好,已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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